第一,去年10月1號以后,由習近平主席親自簽署的修訂后的《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正式實施。今年2月,國務院研究討論批準了和印發《實施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的若干規定》,這個規定實際上就是落實轉化法最關鍵的實施細則。4月21號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促進成果轉移轉化行動方案》?!掇D化法》、《規定》和《方案》這三者形成從修訂法律條款,制定配套細則,部署具體任務的三部曲。這個三部曲有一系列的重要安排,一共有八個方面,26項重點任務,不一一介紹。有一點特別重要,科技成果轉化首先要激發創新主體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的積極性。當前的重點是加快高校和科研院所成果的轉移轉化。在理順機制方面,取消審批,給予科研機構、大學有轉移轉化科技成果的處置權、收益權,確定了科技人員最低的50%以上的分配比例。還要培育一批機制靈活、面向市場的轉移服務體系,支持企業和高校、科研院所共同進行成果轉化。
第二,從實踐當中要繼續推動企業成為技術創新和擴散轉移轉化的主體。近幾年來,我們通過一系列的政策促進了企業對于創新的投入。全社會研發資金去年達到了14000多億,企業投入占了77%。一批新的技術、新的產品,比如高鐵、核電等等包括信息領域的一些產品都對升級改造提供了很好的作用,一批創新型企業脫穎而出,走上了世界的舞臺。與此同時,企業的技術不斷向外擴散,我國有一個技術交易市場,這個技術交易市場去年也達到了9400多億,其中有80%是企業轉讓、企業吸納的。也就是說,企業開發的新技術也會在其他的行業當中不斷地擴散和應用,起到了帶頭作用。從77%和80%當中看出,企業正在發揮主體作用。所以這一次我們對發揮企業的積極性也作出了落實的規定,最近科技部、財政部、國資委就對于國有的科技型企業怎樣發揮他們的積極性也發布了相應的文件,網上已經發布,大家可以去看。
第三,完善科技成果的轉移轉化支撐服務,做好信息匯交的任務。
第四,發揮地方在推動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的重要作用。
第五,強化科技創新資源的深度融合、優化配置。首先要把國家的科技資源能夠開放共享。高校、研究院所有很多很好的儀器設備,也有一批專業化的人才,創新創業又需要用好這些設備,怎么打開這個壁壘,也是科技成果轉化當中的關鍵環節。與此同時,要健全多渠道的投入,解決創業投資過程當中遇到的一些困難和問題以及障礙,發揮社會資本的積極性。發揮好國家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基金的作用,使一批成果盡快的發揮作用。